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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处理情况

来源:磐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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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推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现将二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吉昌镇福兴村党支部书记杨玉生等人低保减员不及时问题

2009年4月19日,吉昌镇福兴村低保户杨海印去世,党支部书记杨玉生、报账员许连财、镇民政助理冯文海在2009年-2012年低保户入户清理核查工作中,没有对杨海印进行入户实地踏查,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其自然减员情况,致使杨海印低保金10793.5元在其死亡后一直被杨玉生代领。2020年4月30日,杨玉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许连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冯文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玉生代领的低保金已返还市民政局。

二、驿马林场原场长李维财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6年7月,驿马林场在“贫困林场办公楼维修工程”过程中,时任场长李维财违反相关规定,该工程竣工后自行对其验收并同意支付工程款47.5万元。2020年4月28日,李维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上述二起违纪问题中汲取教训,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勤勉尽责、实干担当。各乡镇街和相关行业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切实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扶贫工作的全过程。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扶贫政策真正惠及贫困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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