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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纪委通报2起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来源:磐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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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警示作用,现将近期查办的烟筒山镇、明城镇部分村社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如下:

一、烟筒山镇部分村社发生多起秸秆焚烧,造成生态环境污染问题。2018年12月5日,烟筒山镇鸡冠山村、永安村、白水村、解放村、城关村、城南村分别发生焚烧秸秆火点。因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履职不力,导致秸秆焚烧问题发生,城关村九社主任尹利峰、城南村三社主任于万忠、城关村党支部书记葛全学、城南村党支部书记辛本义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解放村解放北屯社主任李景星、民主村民主屯社主任毕海山、永安村前山屯社主任赵德生、鸡冠山村洞口北屯社主任王海军、白水村白水屯社主任杨晓峰、解放村党支部书记赵德英、民主村党支部书记徐万和、永安村党支部书记王守山、鸡冠山村党支部书记吴玉和、白水村党支部书记祖龙学、镇包村干部杨英健分别受到通报批评处理。烟筒山镇党委政府分别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二、明城镇部分村社发生多起秸秆焚烧,造成生态环境污染问题。2018年12月5日,明城镇古城村、明城村、联合村、洞口村发生焚烧秸秆火点。因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履职不力,导致秸秆焚烧问题发生,古城村黄河南屯社主任赵城、联合村石山屯一社主任杨树森、联合村石山屯二社主任王作青、下鹿村报账员岳岐、古城村党支部书记高振华、联合村党支部书记杨晓华、明城村党支部书记刘金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洞口村党支部书记董迎辉以及镇包村干部刘博源、李明阳、房宝林、臧明焱受到通报批评处理。明城镇党委政府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当前正值秸秆禁烧工作的关键时期,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有力推动各项秸秆禁烧措施落到实处,全面筑牢禁烧防线,坚决防止出现大气污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秸秆禁烧责任落地生根、工作取得实效,为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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