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 磐石市纪委监委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监督曝光

磐石市纪委公开曝光2起环保领域典型问题

来源:磐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10-18
分享: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加大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将2起环保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市工信局副局长赵惠玲、局长王义对吉昌镇衡鑫矿业等四家企业石灰土立窑落实产能拆除不及时问题。2017年6月至2018年7月,市工信局在处理吉昌镇衡鑫矿业等四家企业的石灰土立窑落后产能拆除、封堵工作中,未按国家发改委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要求落实到位,致使该四家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对石灰土立窑进行拆除、封堵。同时,又违规批复磐石市润丰矿业延长处置时间。2018年7月,该问题被省环保督查组检查发现,对我市造成了不良影响。赵惠玲作为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局长,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王义作为局长,对此负重要领导责任。2019年6月24日,赵惠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9年8月5日,王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市环保局监察三室主任张丽梅、环境监察大队队长辛忠、副局长于国民,朝阳山镇大福安村郭大院屯社主任闫秀丽、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苏继发对磐石市应急供水饮用水水源地郭大院水库污染问题监管不力问题。2016年8月至2018年6月,市环保局没有关于郭大院水源地内山庄(昊龙品鱼馆)的检查记录,没有及时发现磐石重钙有限责任公司在没有监测验收的情况下进行生产的问题,属于监督、检查不到位。对此问题张丽梅负直接责任,辛忠、于国民负领导责任;同时,市环保局未按上级文件要求在磐石市政府网站设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于国民负直接责任。2018年11月23日,张丽梅、辛忠、于国民受到通报批评处理。2018年9月,闫秀丽任大福安村郭大院屯社主任期间,没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郭大院水源地日常管理,私自将库区垃圾筒上锁,垃圾清理不及时,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对此问题闫秀丽负直接责任,村书记兼村主任苏继发负领导责任。2018年11月22日,闫秀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苏继发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上述2起发生在环保领域中党员干部失职失责问题,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高度重视,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扎扎实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吉林市及我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盯环保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动真碰硬,严肃查处环保领域腐败及失职失责问题,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环保责任落到实处,确保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责任编辑:磐石市纪委监委网站 访问量:
上一个:磐石市纪委公开曝光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下一个:磐石市纪委公开曝光2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