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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吉林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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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7日至9月30日,市委9个巡察组对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市残联、市社科联、市工商联等8个群团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对13个县域开发区党组织和4个特色小镇开展了提级巡察。2018年12月24日至26日,各巡察组分别到被巡察单位召开反馈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传达了市委书记王庭凯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巡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市总工会党组:贯彻中央群团改革精神不够及时,推进直属单位职能转变进展较慢。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抓得不实,对意识形态重要阵地缺少有效管理。干部交流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干部选任程序执行不够规范。违反财务制度问题时有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团市委党组:贯彻中央群团改革精神不够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得不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不好。干部档案审核把关不严,干部选任程序执行不够规范。转变作风不够彻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管党治党不够严格,对基层违纪违法干部没有给予党政纪处分。

市妇联党组:党组会议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深入,执行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群众性工作开展不够广泛,基层单位执行财经纪律不够到位。对苗头性问题约谈提醒不多,存在监督“失声”“缺位”现象。

市科协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主动,干部选任程序执行不够规范。对部分科普设施缺乏有效管理,没有很好发挥作用。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市文联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政治领导作用体现不够明显。“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力度不够。干部选任程序执行不够规范,干部档案审核不够严格。财务内控制度流于表面,联系的协会会费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

市残联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对关系残疾人切身利益的民生工作重视不够。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干部管理不够严格。对上级工作部署重视不够,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个别工程项目程序违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

市工商联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不够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够扎实,“机关化”倾向仍然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船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工作重形式、轻效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扎实,干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公车管理使用不够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违规支付项目资金问题仍有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吉林哈达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党治党意识不够强,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实。干部选任程序执行不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问题时有发生。

吉林东市商贸经济示范区党工委:破解示范区发展空间有限、发展动能不足等瓶颈问题招法不多。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不好,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公务接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党工委:谋划园区发展招法不多,推动解决发展难题进展较慢。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指导非公党建工作能力不强。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龙潭经济开发区党支部:贯彻落实开发区转型升级部署有差距,工作推进力度不大。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得不实,政治理论学习效果不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财经纪律执行不规范,资金使用和审核把关不严。

丰满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好,开发区经济发展引领功能不突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好,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滥发津贴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得不实。

永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干部档案管理不严格。“三重一大”制度落得不实,财务管理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

舒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有差距,助推企业转型升级进展较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浮于表面,非公党建工作开展不到位,党组织覆盖面较小。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缺乏有效措施。

磐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党治党意识不强,“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违反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问题突出。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扎实。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员发展程序执行不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经费使用监管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得不实。

吉林明城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虚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做”脱节。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个别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够严格,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蛟河经济开发区党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够扎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基层党建工作比较薄弱,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有的干部工作状态不佳,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蛟河天岗石材产业园区党工委: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意识不强,解决发展难题能力不足。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个别干部工作作风不实,缺乏担当精神。财务管理审批不严,超限额现金支出和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较多,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问题时有发生。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力传导不足。

桦甸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违规出借财政资金、违规报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昌邑区孤店子镇:贯彻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部署不到位,扶持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长期闲置。“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有的基层党组织弱化,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好。干部选任程序执行不够规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不够有力,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仍然存在。

龙潭区乌拉街满族镇: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部署不够到位,“六清”工作开展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扎实。干部选任程序执行不够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不够严格,档案管理问题较多。“四风”问题根治不彻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多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磐石市明城镇: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不够扎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基层党建工作重痕迹、轻实效,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出现失误。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违反廉洁纪律问题时有发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压力不够,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蛟河市白石山镇:贯彻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部署不够坚决,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党委议事程序不规范,“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实,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村级财务管理问题较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各巡察组还发现一些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交市纪委、各县(市、区)纪委和有关部门处理。

各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出了整改意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出了整改要求: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深入整改问题。增强整改透明度,主动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重视整改的政治效果,对整改不力的坚决追责问责。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对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完全认领、照单全收。坚决落实市委要求,切实履行“两个责任”,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积极配合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理,从严从实推进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适时向党员干部和社会公开整改情况,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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