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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磐石市委批准,磐石市纪委监委对磐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审局原局长张佳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佳明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财务监督管理职责,玩忽职守,致使下属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由本人监管的公款借给他人从事营利性活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张佳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观念淡漠,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挪用公款,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情节严重,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和国家财产重大损失,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磐石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磐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佳明开除党籍处分;由磐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