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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磐石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磐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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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规依纪依法   深化监督执纪问责  为开启新时代磐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谢大煜同志在中共磐石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5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磐石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吉林市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第十四届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回顾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刚才,于技群同志作了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把握精神实质,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市委和吉林市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第十四届四次党代会总体要求和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吉林市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忠诚履职,紧紧围绕党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部署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定力,正风肃纪反腐,努力提升治理腐败效能;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为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科学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政治监督,不断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纠正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对打折扣搞变通、执行不力的严肃查处和问责。共给予党员干部问责27人次,其中乡科级党员干部11人次。全年对拟调整干部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39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3人次,对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备案17人次、出国(境)备案3人次。会同市委组织部对全市部门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开展督查指导,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考核。贯彻落实市委部署安排,督促相关部门在全市开展采砂、堆砂等情况专项检查,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问题18个。对全市秸秆禁烧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先后对112名村镇干部和7个乡镇政府进行了问责。以整治财务管理乱象为重点,对教育、林业、卫生、住建系统共36个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了财务大检查,督促整改问题19个,发现问题线索11件,立案审查调查23人。稳步推进市委巡察全覆盖,组织开展了市委十四届第四轮巡察,抽调25名干部,组建4个巡察组,巡察部门单位17个,发现各类问题269个,问题线索37个,彰显了巡察利剑作用。

(二)扛起政治责任,为推进疫情防控提供坚强保障。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纪委监委坚持疫情防控部署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以精准监督推进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牵头组织“两办”督查室、市委组织部、卫健局等部门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在不增加一线和基层负担,不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前提下,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一线的方式,对全市部门单位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督查,共发现问题358个,督促相关部门全部进行了整改。对违反疫情防控纪律及失职失责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先后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问责86人,约谈26人,下发典型问题通报5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强保障。

(三)营造崇廉尚洁氛围,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为提升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编辑了包含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党规党纪基本知识等内容的《党规党纪简明读本》,向全市430名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下发并督促学习。组织利用省市《忏悔录》、警示教育片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各发案单位结合实际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结合“红色引领、绿色发展”理念,在全市部署开展了以“传承红色基因 建设清廉磐石”为主题的廉洁文化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廉洁文化“五个一”作品征集及评选活动,下发评选通报,鼓励社会各界进一步参与廉洁文化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对外宣传,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廉洁吉林”、《江城日报》等媒体刊发信息报道42篇,有效展示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成效。

(四)聚焦“四风”问题,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及基层纪委作用,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实地检查与查阅账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正风肃纪常态化监督检查,市乡联动合力纠治“四风”问题。针对春节、端午、中秋等时间节点,下发通知严明纪律要求,并组织专门力量对节日期间公车使用、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运用调取交警视频监控、检查财务账目等手段,深挖借婚丧喜庆事宜分期分批操办敛财、私车公养、巧立名目乱发补贴等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共发现问题45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充分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2期。督促部门单位开展案例剖析,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市落地生根。

(五)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加强对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牵头组织“两办”督查室、脱贫办、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单位,成立4个督查组,分3个阶段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专项督查。走访自然屯513个,建档立卡贫困户1168户,抽查扶贫项目101个,发现问题501个,全部移交市脱贫办督促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先后对29名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专题约谈,对4个部门单位下发了监察建议书,对5起脱贫攻坚失职失责问题的11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助推脱贫攻坚取得实际成效。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坚决贯彻上级涉黑问题线索“清零”的部署要求,围绕重点案件进行深挖细查,扩大工作成果,涉黑线索全部查结。针对涉黑涉恶案件暴露出来的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领域监管方面的问题,下发整改建议函2次,监察建议书1次,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切实堵塞行业监管漏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六)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保持惩治腐败的政治定力,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严肃查办了磐石经济开发区张佳明挪用公款职务犯罪等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全年受理问题线索674件;立案查处247人,其中乡科级11人;采取留置措施5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提高科学运用“四种形态”能力和水平。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433人次,占比74.4%;第二种形态127人次,占比21.8%;第三种形态2人次,占比0.3%;第四种形态20人次,占比3.4%。

(七)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高监督执纪水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凝心聚魂,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把“两个维护”体现到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中。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吉林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规划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举办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积极参加中纪委组织的年中业务测试,优秀率位于地区前列。加快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组建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实现了市直部门派驻监督全覆盖。择优选配21名干部到派驻组,充实了派驻工作力量。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会同市委组织部对11名乡镇纪委书记人选进行提名考察,向组织推荐了7名乡科级领导干部人选。加强内部监督,通过备案监督、回访监督、办案监督、提醒监督,促进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廉洁修身、高效履职。坚持刀刃向内,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优先查办,从严从重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纪检监察工作距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差距,思想认识还跟不上形势发展和工作要求;对政治监督规律认识不足、探索不够,对同级监督和“一把手”监督难题破解招法不多,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有待加强,服务保障振兴发展的能力有待提升;“四风”问题整治措施和招法不多,病根未除,违纪行为仍有发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认识、业务素质、斗争精神还需进一步提高,自我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吉林市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市第十四届五次党代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市委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坚持和深化“1133”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推动新时代磐石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实做细政治监督。坚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谋划部署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十四五”规划、“六稳”工作、“六保”任务、“红色引领、绿色发展”理念、常态化疫情防控等贯彻落实情况的政治监督,做深做细政治生态分析工作,加强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抵制消极文化、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克服好人主义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大力推进清廉建设,进一步落实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条措施,为现代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二)坚决持续纠治“四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以钉钉子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具体、抓细节,找症结、堵漏洞,坚决防止疲劳厌战,防止隐形变异。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吉林市委及市委部署要求落实情况,重点整治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问题;围绕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重点整治在开会发文中套路化、形式化等问题;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纠治“庸懒散推拖”等问题;推动党员干部在振兴发展中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严肃整治、坚决遏制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问题;严肃查处收送电子卡券、滥发津贴补贴等隐形变异问题,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不断好转。加强对信访举报、典型案件的统计分析研判,督促职能部门针对“四风”易发多发问题,完善制度、优化治理。坚决纠正领导干部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作风锤炼、家风养成,管好家属子女。深入落实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十条措施,增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自觉性。

(三)坚决坚守人民立场,深入整治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责任,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围绕维护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集中治理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重点开展三个方面的专项监督检查。一是针对群众办事难问题、经济发展“中梗阻”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营造经济社会发展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保驾护航;二是围绕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不断规范教育机构管理运行中的问题,堵塞漏洞;三是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对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乡镇街区党委政府做好脱贫后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抽查,严查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保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通过监督调研、约谈、巡察等方式,加强专项检查的督促整改,推动责任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坚决一体推进“三不”,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完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案件协查、线索移交、程序衔接、成果共享等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定期开展线索大起底,按照“五个优先办理”有效处置案件线索。开展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专项工作,查处腐败、整肃作风。做好政法系统问题线索核查、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常态化开展审查调查安全检查,强化办案安全保障。充分实践运用个人忏悔书、案件剖析报告、纪检监察建议、案件情况通报等载体,发现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开展共性问题分析,对典型案件或影响较大的重点问题,在向案发单位提建议的同时,向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发送监督提示函,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深入开展。协助市委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持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五)坚决深化政治巡察,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内涵,重点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加强政治监督,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做到“两个维护”,综合运用多种巡察方式开展常规巡察。深入实践“1+X”工作机制,坚持纪检监察室派员全程跟组参加所联系单位的巡察工作,准确把握政治生态,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深入了解重点问题线索,跟踪督促巡察整改。探索以“巡察+”模式整合巡察监督与系统监督、行业主管部门职能监督力量,提升工作质效。扎实开展巡察监督,积极做好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在结合本地实际保质保量完成全覆盖任务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提高整改工作实效,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六)坚决探索改革创新,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统筹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加强市纪委监委对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强化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派驻(派出)机构与乡镇街区纪检监察机关的联动协调。严格按照统一部署,自上而下、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充分发挥监督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把监督进一步融入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持续深化“1+1”“1+N”“1+X”工作机制,实施“4+2+Z”联动模式,实现监督职责再强化、监督力量再融合、监督效果再提升。坚持“纪委监委+”监督模式,增强监督专业性、针对性,推动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和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工作,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督促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澄清正名工作机制,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推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七)坚决打造过硬队伍,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不断加强市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政治担当,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开展系列活动,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大干部招录选调、培养管理、选拔任用和“上挂下派”交流轮岗力度,建立能上能下选人用人机制,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分级分类抓好全员培训,开展业务能力专题培训、领导干部授课辅导活动,定期组织业务测试,提升专业素养。坚持严管厚爱结合,落实吉林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规定,做好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坚决防治“灯下黑”,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严肃查处打听案情、跑风漏气、说情干预等违纪违法行为,努力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大背景下,纪检监察工作要以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体现新担当、实现新突破、展现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坚持“红色引领、绿色发展”理念,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奋力开启新时代磐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征程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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